南华期货: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版)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5-021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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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期货经纪业务、财富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及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等,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4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期末权益 | 本年度手续费收入 |
周依 | 17,320.60 | |
浙江南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803,142.88 | 339.82 |
浙江红蓝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9,255,697.89 | 4,743,320.97 |
胡汪洋 | 575,299.35 | 339.82 |
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
小计 | 295,651,560.72 | 4,744,000.61 |
(2)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期末可用资金/保证金 | 本年度手续费收入 |
钟益强 | 953.66 | |
罗旭峰 | 202.77 | |
小计 | 1,156.44 |
(3)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认购基金及资管产品份额。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基金名称 | 期末认购份额 | 期末认购净值 |
浙江南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南华商品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14,019.63 | 9,460,096.4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 | 1,949,369,712.34 | 2,038,845,782.1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华瑞富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 999,999,000.00 | 1,041,298,958.7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 | 684,682,016.67 | 725,420,596.66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南华中证杭州湾区ETF | 11,800,000.00 | 13,755,260.00 |
陈冬华 | 南华同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0 | 1,122,263.87 |
陈冬华 | 中信建投扬帆回报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27.28 | 1,020,427.84 |
贾晓龙 | 南华瑞盈混合发起C | 10,000.54 | 13,643.74 |
贾晓龙 | 南华丰元量化选股混合C | 50,000.00 | 57,980.00 |
李建萍 | 南华瑞盈混合发起A | 4,345.56 | 5,833.48 |
顾松 | 南华瑞盈混合发起C | 2,001.62 | 2,730.81 |
顾松 | 南华瑞泽债券A | 100.03 | 98.53 |
顾松 | 南华中证杭州湾区ETF联接C | 7.83 | 6.67 |
顾松 | 南华瑞盈混合发起A | 1,092.31 | 1,466.32 |
顾松 | 南华丰淳混合A | 11.09 | 14.25 |
小计 | 3,657,932,334.90 | 3,831,005,159.42 |
(4)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认购次级债份额。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 次级债名称 | 金额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 南华期货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 63,000,000.00 |
公司
公司 | 次级债券(第一期、第二期) |
(5) 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关联方认购基金及资管产品份额。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基金名称 | 期末认购份额 | 期末认购净值 |
浙江红蓝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红蓝牧阿尔法星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998,010.38 | 20,779,932.59 |
浙江红蓝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红蓝牧元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6,795,548.05 | 20,648,649.33 |
浙江红蓝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红蓝牧财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9,115,859.03 | 30,033,008.59 |
小计 | 75,909,417.46 | 71,461,590.51 |
(6) 部分关联方与本公司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期末名义本金 | 本年度损益 |
浙江红蓝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9,844.43 | |
浙江南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571,744.73 |
小计 | 10,000,000.00 | 1,081,589.16 |
(7) 本公司为部分关联方代销基金,取得代销基金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本年度收入 |
浙江红蓝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43,899.95 |
小计 | 243,899.95 |
(8) 公司在部分关联方的存款余额及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 存款余额 | 本年度利息收入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84,496,073.42 | 200,518,841.92 |
(9)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杭州柏品科技有限公司 | 服装费用 | 164,873.46 |
东阳横店东磁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 住宿费 | 347.17 |
东阳市横店贵宾楼大酒店有限公司 | 住宿费、门票 | 8,871.70 |
东阳横店元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费用 | 3,216,806.54 |
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国贸大厦有限公司 | 住宿费 | 1,350.95 |
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 | 招待费 | 5,128.00 |
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餐饮费用、食品 | 143,312.00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报刊费 | 273.58 |
浙江贝洛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待费 | 5,710.00 |
(10)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食品 | 114,025.82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食品 | 16,513.76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工会委员会 | 食品 | 1,284.40 |
(11)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其他应付款 | ||
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 | 104,855.00 | |
小计 | 104,855.00 |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520,800.00 | 2023/12/11 | 2024/3/11 | 本期共计提借款利息3,128,441.74 元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520,800.00 | 2024/3/11 | 2024/6/11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520,800.00 | 2024/6/11 | 2024/9/11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520,800.00 | 2024/9/11 | 2024/12/11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520,800.00 | 2024/12/11 | 2025/6/11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520,800.00 | 2024/11/6 | 2024/12/6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753,600.00 | 2023/12/27 | 2024/3/27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753,600.00 | 2024/3/27 | 2024/6/27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753,600.00 | 2024/6/27 | 2024/9/27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753,600.00 | 2024/9/27 | 2024/12/27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753,600.00 | 2024/12/27 | 2025/6/27 |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446,750.00 | 11,554,961.02 |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5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定价依据 | 2025年预计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介绍 | |
经纪业务 | 代理买卖境内外期货、证券、外汇等产生的手续费收入 | 按照市场手续费率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为关联方提供经纪服务,并获得手续费等收入 |
财富管理业务 | 关联方认购公司次级债券的金额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 |
关联方代理销售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或管理金融产品的费用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 关联方代理销售公司及子公司的金融产品,并按协议等支付相应费用 | |
关联方认购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的规模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 关联方认购由公司及子公司发行和管理的金融产品额度 | |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的规模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的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 |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收入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销售关联方基金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收取销售服务费收入 | |
风险管理业务 | 与关联方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名义本金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与关联方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获得包括场外衍生品投资收益在内的组合交易收益 |
存款 | 在关联公司的存款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每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 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办理客户保证金及自有资金存款业务 |
授信
授信 | 在关联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银行授信,品种为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额度 |
货币汇兑 | 在关联公司申请汇款及汇兑额度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每日汇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银行基本汇款、货币汇兑额度 |
日常往来 | 会务、住宿、餐饮、物业等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650万元 | 关联方为公司或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住宿、餐饮、会务、物业等服务费用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等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等 | |
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等收入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磁性材料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农药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医疗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9月30日,横店控股总资产为10,344,183.63万元,净资产为4,241,470.02万元,2023年1-9月,横店控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81,411.01万元,净利润279,275.07万元(未审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由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公司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待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本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3、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所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公允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