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越剑智能(603095)公司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九月

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结束前没有通过现场、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或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总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4日 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4日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剑华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股东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符合大会法定人数,宣布大会合法有效,正式宣布大会开始

(三)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及审阅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现场讨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1,051,562,219.99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4,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440,000.00元(含税)。本次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比例为

5.27%。

公司已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