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鸣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过调整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行权价格由36.40元/股调整为
35.60元/股。
以上调整符合《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决议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及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全部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216万股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