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2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925 号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江苏华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江苏华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江苏华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苏华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苏华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苏华辰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34,12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4,7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4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2,634.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85.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8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6,785.5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2,012.53 |
理财、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22.66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356.67 |
理财、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02.2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1,369.20 |
理财、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24.8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841.2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 F | 5,841.25 | |
差异 | G=E-F | - |
[注]:期末募集资金结余中220,144.91元因诉讼被法院冻结,已于2024年2月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6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 | 634814639 | 4,257,912.67 | 活期存款 |
721358224 | 3,147,811.98 | 通知存款 | |
722042124 | 5,000,000.00 | 通知存款 | |
721902781 | 1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721855005 | 8,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 | 1106021129210889901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 | 32050171213600000624 | 8,786,710.73 | 活期存款 |
32050271213600000006 | 19,220,144.91 |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 |
合 计 | 58,412,580.2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3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分别为24,500.00万元和6,6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分别25,700.00万元和14,7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92.8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800.00万元和2,714.78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经公司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2) 经公司2024年4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的议案》。
1)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办理完成银行销户手续。 2)“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和“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到核心设备选型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影响,部分设备选型购买、安装调试等协同工作周期较预期时间延长,导致实施进度放缓,部分设备的安装、验收工作尚未完成,前述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及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技研中心建设依托公司现有场地,新增研发设备、软件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营销网络建设主要包括国内外办公网点和仓库的租赁装修、设备购置以及线上线下品牌推广活动等。项目建设完成后,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及研发技术水平,不仅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创新性,增加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还可以进一步加快研究成果转换,提升公司研发及生产效率,优化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营销渠道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拓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市场覆盖度进一步增强,品牌知名度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将大幅提升公司营销总部对销售业务的管理效率,从而拉动公司销售业绩的增长。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23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如下:
(1)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增减金额 |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 ||
1 | 建筑工程费 | 780.00 | 780.00 | 362.19 | 362.19 | -417.81 | -417.81 |
2 | 设备购置安装费 | 7,353.93 | 7,353.93 | 7,970.00 | 7,944.63 | 616.07 | 590.70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2.89 | 172.89 | -172.89 | -172.89 | ||
4 | 基本预备费用 | 249.20 | 249.20 | 249.97 | 249.20 | 0.77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2,574.94 | 2,574.94 | 2,574.94 | 2,574.94 | ||
合 计 | 11,130.96 | 11,130.96 | 11,157.09 | 11,130.96 | 26.13 |
本次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11,157.0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按变更后的项目投资额测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73,963.26万元,年净利润6,555.99万元,所得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3.94%,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41年(含建设期三年)。
(2)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费用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增减金额 |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 |||
1 | 技研中心建设 | 建筑工程费 | 880.00 | 880.00 | 980.00 | 980.00 | 100.00 | 100.00 |
2 | 设备购置费 | 1,467.87 | 1,467.87 | 2,267.87 | 2,267.87 | 800.00 | 800.00 | |
3 | 营销网络建设 | 场地费用 | 1,121.03 | 1,121.03 | 421.03 | 421.03 | -700.00 | -700.00 |
4 | 设备购置费 | 341.40 | 341.40 | 441.40 | 441.40 | 100.00 | 100.00 | |
5 | 市场推广费 | 759.00 | 759.00 | 459.00 | 459.00 | -300.00 | -300.00 | |
合 计 | 4,569.30 | 4,569.30 | 4,569.30 | 4,569.30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785.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56.6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700.2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369.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8.61%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是 | 13,260.19 | 11,130.96 | 11,130.96 | 6,595.23 | 8,358.34 | -2,772.62 | 75.09 | 2024年10月 | 3,436.12 | 是 | 否 |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 | 否 | 9,059.11 | 11,085.32 | 11,085.32 | 1,079.42 | 11,103.96 | 18.64 | 100.17 | 2024年4月 | 1,591.86 | 是 | 否 |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4,466.28 | 4,569.30 | 4,569.30 | 1,682.02 | 1,906.90 | -2,662.40 | 41.73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6,785.58 | 26,785.58 | 26,785.58 | 9,356.67 | 21,369.20 | -5,416.38 | 5,027.9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的议案》。“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和“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到核心设备选型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影响,部分设备选型购买、安装调试等协同工作周期较预期时间延长,导致实施进度放缓,部分设备的安装、验收工作尚未完成,前述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及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4之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报告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报告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8之说明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11,130.96 | 11,130.96 | 6,595.23 | 8,358.34 | 75.09 | 2024年10月 | 3,436.12 | 是 | 否 |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 |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 | 11,085.32 | 11,085.32 | 1,079.42 | 11,103.96 | 100.17 | 2024年4月 | 1,591.86 | 是 | 否 |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569.30 | 4,569.30 | 1,682.02 | 1,906.90 | 41.73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6,785.58 | 26,785.58 | 9,356.67 | 21,369.20 | - | - | 5,027.9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四(一)之说明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的议案》。“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和“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到核心设备选型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影响,部分设备选型购买、安装调试等协同工作周期较预期时间延长,导致实施进度放缓,部分设备的安装、验收工作尚未完成,前述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及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