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15日
目录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 1
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6
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大会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如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食宿、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主持人:董事长张孝金先生
五、会议议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同时提交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材料(①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验证股东出席、表决资格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资格审查情况,介绍参会人员;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并审议股东会议案;
5、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质询;
6、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7、计票人、监票人清点票数及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8、宣读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果及会议决议;
9、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10、与会人员相应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文件;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4.42万元后(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85.58万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22年5月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1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注1) | 634814639 | 13,260.19 | 801.2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 | 1106021129210889901 | 9,059.11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注2) | 32050171213600000624 | 7,100.70 | 414.54 |
合计 | - | 29,420.00 | 1,215.80 |
注:
1、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为其下设的二级支行。
2、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为其下设的二级支行。
3、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634.42万元,系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江苏华辰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
1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13,260.19 | 13,260.19 |
2 |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 | 28,587.83 | 9,059.11 |
3 |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466.28 | 4,466.28 |
合计 | 46,314.30 | 26,785.58 |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结合实际情况将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9日。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的议案》,将“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
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结项;将“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和“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的公告》。截至2024年10月24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 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3-002的相关公告。
2、以上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拟计划投资额之间的差异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投入项目。
3、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的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截至2024年10月24日,除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计划投资额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节余募集资金(注)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
1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11,157.09 | 11,130.96 | 10,625.21 | 95.46% |
2 |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 | 21,173.55 | 11,085.32 | 11,103.96 | 100.17% (已注销)注1 |
3 |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569.30 | 4,569.30 | 4,116.78 | 90.10% |
合计 | 36,899.94 | 26,785.58 | 25,845.95 | 96.49% |
B
B | 及理财收益C | D=A-B+C | ||||
1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11,157.09 | 11,130.96 | 10,625.21 | 295.51 | 801.26 |
注:节余募集资金含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801.26万元(具体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的节余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
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