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信证券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已结束。因可转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仍就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现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罗颖女士正常办理退休,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李勇先生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本次变更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李勇先生和周志林先生,李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李勇先生简历李勇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具有二十余年投资银行业务经历。曾先后参与或负责中颖电子IPO项目、恒通物流IPO项目、韦尔股份IPO项目、韦尔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威远生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南山铝业可转债项目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