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8月18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为9票,参与表决的董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景区运营部采购雪地摩托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