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9,5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9,499.50万元,股份总数将由39,500.00万股变更为39,499.50万股(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500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499.50万元。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9,5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9,499.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根据川仪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