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川仪股份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核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川仪股份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件批准,川仪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7,2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546.22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14]8-26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川仪股份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川仪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2,653.7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8,044.63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61.22 | |
收到履约保证金 | B3 | 14.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489.83 |
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2 | 5,489.83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5.46 | |
支付履约保证金 | C4 |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3,534.4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3 | 866.68 | |
收到履约保证金 | D3=B3-C4 | 14.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 |
差异 | G=F-E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川仪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5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2018年1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公司将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进行结项。公司于2023年5月完成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518801040000255账户和518801040007946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83010155200002601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12390623781070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5,489.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产品技术性能、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日常生产经营。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截至2023年
月
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
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
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7年10月30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中增加智能调节阀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相关建设内容,预计新增投资额为8,269.00万元,其中6,235.00万元使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智能调节阀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同时考虑生产布局的统筹安排和项目实施的协同性,增加建设内容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延期至2018年12月底。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5,484.3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金额以对应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川仪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2,653.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89.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541.3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534.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25%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是 | 5,268.00 | 3,230.09 | 3,230.09 | - | 3,230.09 | - | 100.00 | 2018.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 | 是 | 24,453.00 | 23,576.36 | 23,576.36 | - | 23,576.36 | - | 100.00 | 2019.12[注1] | 13,636.38 | 是[注2] | 否 |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 | 是 | 12,865.00 | 11,238.18 | 11,238.18 | - | 11,238.18 | - | 100.00 | 2018.7 | 2,120.37 | 否[注2] | 否 |
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 2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 | 4,541.37 | 4,541.37 | 5,489.83 | 5,489.83 | 948.46 | 120.8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62,586.00 | 62,586.00 | 62,586.00 | 5,489.83 | 63,534.46 | 948.4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4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1.66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5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4月、5月实施该方案;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9月实施该方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2日、2016年8月19日偿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5,000.00万元。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3月、4月实施该方案;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8月、9月实施该方案;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0日、2017年8月18日偿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7年3月实施该方案;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7年9月实施该方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018年2月、2018年3月、2018年7月、2018年8月共计偿还25,000万元。2018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8年3月实施该方案;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8年9月实施该方案;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019年8月共计偿还13,000万元。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9年4月实施该方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2020年4月,公司偿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等货币基金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根据上述决议,2014年9月19日,公司将账户内暂时闲置的3亿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于2015年3月19日终止,到期收回本金3亿元,现金管理收益为462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23年3月17日,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日常生产经营。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489.8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 |
募集资金节余的形成原因: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尚未支付的项目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共计187.74万元;2.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内容为智能现场仪表、分析仪器等产品的技术提升和产业化建设。川仪股份募投项目规划始于2009年,是基于当年装备设备技术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蓝图规划,公司2014年8月上市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恰逢国家推行工业化与信息化高度融合发展,公司结合技术进步、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实施两化深度融合与智能制造的要求,对原生产线建设和生产工艺方案进行了优化,减少了部分设备投资,结余了项目资金;3.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执行采购、建设管理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各项费用;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下属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流量仪表于201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核电温度仪表于2019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智能调节阀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而,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预计效益为6,311.00万元/年,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预计效益为3,146.40万元/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2,037.91 | 2,037.91 | 2,037.91 | 2,037.9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 | 876.64 | 876.64 | 876.64 | 876.6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 | 1,626.82 | 1,626.82 | 1,626.82 | 1,626.8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541.37 | 4,541.37 | 4,541.37 | 4,541.37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关项目已经开始生产运行并产生效益,公司将上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表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仅包括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不包括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投资收益等。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