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定价、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据可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文 崔艳秋 马新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