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求,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288号1栋负1层、5层、6层、7层、8层部分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0945.13平方米)作为抵押(具体抵押房产信息以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1亿元(该额度包含在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期限12个月,最终借款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