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汇嘉时代股票代码:6031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锦海身份证号: 3303241965********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面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潘锦海 |
汇嘉时代、公司、上市公司
汇嘉时代、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汇嘉时代23,52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书、本报告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名:潘锦海身份证号: 3303241965********通讯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无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个人资金需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408,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816,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6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或自身需要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11月10日至2023年6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5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详见《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暨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所持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潘锦海
潘锦海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93,505,198 | 62.39% | 269,981,198 | 57.39% |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9,981,198股,占公司总股本470,400,000股的57.39%,其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201,7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4.7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潘锦海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汇嘉时代 | 股票代码 | 6031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潘锦海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93,505,198股 持股比例:62.39%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23,524,000股 变动比例:5% 变动后持股数量:269,981,19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7.39%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3年6月27日 方式: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 是 □ 否? |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潘锦海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