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股份: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7 日 收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的《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4 年12 月31 日届满,但鉴于本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广发证券将就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原保荐代表人谭旭女士内部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 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曾燕华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谭旭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募集 资金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金坤明先生、 曾燕华先生。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9 日
附件:曾燕华先生的简历
曾燕华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硕士,2016 年加入广发证券,曾先后主持 或参与海利尔IPO、中泰证券IPO 联席主承销、百合股份IPO、晶台股份IPO、 文明股份及尚睿科技推荐挂牌等相关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