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3-20  横店影视(603103)公司公告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三月

目 录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3

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三、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8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9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7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9议案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21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22议案九:《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3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六、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或者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

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2024年3月28日15:0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横店影视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2024年3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主持人:董事长徐天福

五、议程及安排:

1、股东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

2、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大会开始

3、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发放表决票

4、宣读并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收集表决票并计票

6、股东发言

7、宣布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果揭晓并汇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后恢复会议

8、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六、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完善治理结构,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情况回顾

2023年,全国电影市场回暖,影视行业经营环境好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49亿元,同比增长64.6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6亿元,同比扭亏为盈。截止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44.65亿元,同比下降1.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40亿元,同比增长14.12%。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42项议案,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资本规划和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和内控政策、高管履职及发展战略等方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各项决议,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资本运作,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共审议通过17项议案。董事会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大会的议程,为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

实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股东大会能够对每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都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各专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其中,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

(四)董事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2年度股东回报情况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受行业经营环境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17,429,302.45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5,305,007.36元。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

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一)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6份。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信息披露、组织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等多种途径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持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强化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加强董事履职培训,提升董事会履职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统筹落实经营管理目标

公司董事会将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科学合理地制定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督促管理层深化落实、谋新求变。坚持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考核方法,完善激励制度,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完成全年业绩目标。

(三)强化内控能力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和贯彻各类法律法规、制度及监管政策,深入了解全面注册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并贯彻落实,从建设和遵守制度方面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重点业务和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强审计检查力度和审计意见的落实,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内部控制建设持续化、常态化。

(四)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一方面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尊重投资者各项权益,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从各维度创新性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维护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会议、投资者热线电话及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传递公司价值,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年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5项议案,重点关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资本管理、内控政策等方面。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3月8日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通过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11、《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8月16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0月19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监事会核查,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运转中严格把控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内部控制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三、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安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规范运作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 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培训,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一、本报告期资产、经营及现金流量总体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65亿元,总负债31.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40亿元。

2023年度营业收入23.49亿元,营业利润1.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亿元。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6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6亿元。

二、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15.5612.3925.61%
总资产44.6545.20-1.23%
流动负债12.5112.96-3.46%
总负债31.2533.46-6.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4011.7414.12%
资产负债率69.98%74.02%减少4.04个百分点

三、经营成果

单位:亿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3.4914.2764.62%
营业利润1.56-3.36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3.17不适用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电影行业经营环境好转,电影行业全面回暖,全国票房增长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63.12138.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0.3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2.38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60.37908.70%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增加所致。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理财金额收回减少所致。

上述是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65,853,775.0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180,676.27 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发生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有影院及影视项目投资计划,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

议案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在为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报酬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情况为:独立董事津贴与2023年保持一致;其他董事薪酬以2023年度薪酬为基数,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30%。具体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情况为:以2023年度薪酬为基数,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30%。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

议案九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前期制定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现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二)款和第(七)款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二)款和第(七)款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第四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修订前修订后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3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有权及时向有关股东和监管部门报告。监事会主席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3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有权及时向有关股东和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第五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主席之外的人员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应在会议通知中说明监事会主席不能召开的原因及召集人产生的依据。
第六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将由召集人签发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送出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六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将由召集人签发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送出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电话或微信等即时电子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会会主席之外的人员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应在会议通知中说明监事会主席不
修订前修订后
能召集的原因及召集人产生的依据。
第七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第七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发出通知的日期;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八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主席。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以视频显示在场的监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监事、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的监事、事后提交的曾第八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原则上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主席。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以视频显示在场的监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监事、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的监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
修订前修订后
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的监事,可计入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监事在通讯会议上不能对会议决议时即时签字的,应采取口头表决的方式,并尽快履行书面签字手续。监事的口头表决具有与书面签字同等的效力,但事后的书面签字必须与会议上的口头表决相一致。对某个审议事项的事后书面签字与会议口头表决不一致时,监事会应对该事项重新进行书面表决。确认函的监事,可计入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监事在通讯会议上不能对会议决议时即时签字的,应采取口头表决的方式,并尽快履行书面签字手续。监事的口头表决具有与书面签字同等的效力,但事后的书面签字必须与会议上的口头表决相一致。对某个审议事项的事后书面签字与会议口头表决不一致时,监事会应对该事项重新进行书面表决。
第九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第九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一名监事不应在一次监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或超过监事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监事的委托,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亲自参加监事会会议且未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会后应及时审查会议决议及记录。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以举手或书面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第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以举手或书面方式进行。如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需进行详细明确的会议记录。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会议记录 监事会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第十三条 会议记录 监事会主席或其指定的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议事项提出的意见。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修订前修订后
事会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监事签字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第十四条 监事签字 与会监事和记录人员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可向监管部门报告或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新增第十五条(后续原有编号同时往后顺延一位)第十五条 决议的公告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监事应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和方式、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监事情况、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以及有关监事反对或者弃权的理由、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等。 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
修订前修订后
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如公司监事会不能正常召开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争议各方的主张、公司现状等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信息,以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十五条 决议的执行 根据决议内容需要,监事会可以将决议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抄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十六条 决议的执行 根据决议内容需要,监事会可以将决议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抄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及其成员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要求相关人员对监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提供书面报告。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10年。第十七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监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10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