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九月
目 录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3
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三、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13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六、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或者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
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1日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横店影视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与会人员:
1、截至2024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股东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
(二)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三)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大会开始;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发放表决票;
(五)宣读并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并计票;
(八)宣布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果揭晓并汇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后恢复会议;
(九)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积极回报股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满足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等分红前提条件,公司拟定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29,928.7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6,918,835.71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3,483,831.28元。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拟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634,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6,10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预案通过后至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人数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拟决定向股东大会提名张义兵先生、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4年9月11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义兵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东阳市建设银行分理处主任、浙江横店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及其前身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电影有限公司董事。
2、徐文财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董事、资深副总裁;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曾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
3、胡天高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横店控股董事、资深副总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曾任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副行长。
4、厉宝平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横店控股董事、副总裁;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曾任浙江省东阳市第八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横店控股常务副总裁助理、总裁工作室副主任、人才劳资委副主任、投资监管总监、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人数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拟决定向股东大会提名姚明龙先生、蒋岳祥先生、张爱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经签署了相关声明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9月11日起三年,其中姚明龙先生的任期自2024年9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28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姚明龙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蒋岳祥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数学系教师,经济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张爱珠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会计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资产评估硕士生导师、MBA硕士导师,兼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章程》中规定监事人数为3人,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拟决定向股东大会提名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3)。以上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4年9月11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9月
附件3: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厉国平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法纪总监、审计总监;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曾任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东阳公安局横店派出所副所长、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葛向全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PAcc、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硕士、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硕士。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与资本管理中心总监,兼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