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2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式,为使应收账款中可再生能源补贴部分的电费预期损失率更合理,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之外,公司依据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三个组合:账龄组合、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以组合为基础分别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董事会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式,为使应收账款中可再生能源补贴部分的电费预期损失率更合理,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之外,公司依据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三个组合:账龄组合、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以组合为基础分别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及公司各类应收款项实际收回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内拥有一定规模已并网光伏电站且存在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上市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组合进行的划分,对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进行调整,也即在原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基础上,新增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拟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预期信用损失,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划分的组合及依据如下: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对于存在客观减值证据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的组合及依据如下: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新增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以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其他会计估计保持不变。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4年度及未来年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自持的光伏电站可获得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金额和具体的发放时间。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分析
根据公司会计变更日前三年公司历史获得并收到的光伏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情况以及各期期末对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的预测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判断,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公司在各期期末对光伏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部分的预期损失率与按账龄确定该部分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率会保持一致,不会对公司各期利润总额、净资产和总资产产生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