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679 | 芯能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4/5/16 | 2024/5/17 |
? 调整前转股价格:13.1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2.95元/股
?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5月17日
? “芯能转债”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将恢复转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根据《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芯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因此,“芯能转债”转股价格将因实施权益分派(派送现金股利)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本次权益分派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故根据上述公式中“P
=P
-D”进行计算,P
为调整前转股价人民币13.10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计算调整后转股价:P
=13.10-0.15=12.95元/股。“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3.1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95元/股。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停止及恢复转股时间
“芯能转债”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
转股,自2024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将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