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3-18  芯能科技(6031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07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经编”)计划自2025年3月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正达经编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走势择机实施。

? 首次增持情况: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后,正达经编已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00%,增持金额268.5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此次权益变动系正达经编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权益变动后,正达经编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9,920,000股增加至70,220,000股,持股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13.9838%变动至14.043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正达经编通知,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后,正达经编已实施首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及与公司关系

本次增持主体为正达经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正达经编是由张利忠和张文娟控制的公司法人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其中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的股权。

(二)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正达经编单独持有公司股份69,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38%。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190,560,000股,占总股本的38.1115%。

(三)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3月5日起12个月内,当前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正达经编计划自2025年3月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后,正达经编已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00%,增持金额

268.5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正达经编持有公司股份70,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438%。正达经编后续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权益变动 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17日
权益 变动 情况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增加数量(股)增加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人民币 普通股300,0000.0600

注: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190,860,000股,占总股本的38.1715%。其中,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的股权,张震豪持有乾潮投资51.2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乾潮投资12.80%的股权,正达经编持有乾潮投资36%的股权。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处于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00,006,441股。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正达经编无限售流通股69,920,00013.983870,220,00014.043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920,00013.983870,220,00014.0438
张利忠无限售流通股49,280,0009.855949,280,0009.8559
张文娟无限售流通股30,200,0006.039930,200,0006.0399
张震豪无限售流通股28,560,0005.711928,560,0005.7119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600,0002.520012,600,0002.5200
合计190,560,00038.1115190,860,00038.1715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