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4-08  芯能科技(6031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09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经编”)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正达经编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0,220,000股增加至75,920,000股,持股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14.0438%变动至15.1838%,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8.1715%变动至39.311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自增持股份计划披露后,正达经编于2025年3月17日完成首次增持30万股,后陆续增持570万股,当前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600万股,持股比例由完成首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的14.0438%变动至15.1838%,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同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8.1715%变动至39.311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正达经编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

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196,560,000股,占总股本的39.3115%。其中,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的股权,张震豪持有乾潮投资51.2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乾潮投资12.80%的股权,正达经编持有乾潮投资36%的股权。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此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正达经编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导致持股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14.0438%变动至15.1838%,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同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8.1715%变动至

39.311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及其一致行动人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如下:

1、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名称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32418306L

2、张利忠

姓名张利忠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

3、张文娟

姓名张文娟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4、张震豪

姓名张震豪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

5、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丰收大道28号三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564435691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增持数量(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正达经编70,220,00014.04385,700,00075,920,00015.1838
张利忠49,280,0009.8559-49,280,0009.8559
张文娟30,200,0006.0399-30,200,0006.0399
张震豪28,560,0005.7119-28,560,0005.7119
乾潮投资12,600,0002.5200-12,600,0002.5200
合计190,860,00038.17155,700,000196,560,00039.3115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处于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00,006,441股。注2:权益变动前持股数以相关股东最近一次(2025年3月18日)披露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为基准。本次增持数量不包含2025年3月17日首次增持的3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注3: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7日。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增持的数量为5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00%,增持股份资金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

二、其他说明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在触及或者跨越5%及其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导致正达经编持股比例从14.0438%上升至15.1838%,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正达经编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和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