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5-04-25  恒银科技(603106)公司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现就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江俊杰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赵息女士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报告期内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江斐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赵息女士担任。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构成合理,各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并认真审议

会议文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在公司财务报表年度审计、内控治理、募集资金管理、聘任财务负责人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认真履职。为完善公司内控治理,提高内部及外部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2024年 第一次会议2024年 4月24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4年 第二次会议2024年 6月14日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32024年 第三次会议2024年 8月26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4年 第四次会议2024年 10月28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预审阶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信永中和预审现场工作汇报,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会计师针对外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和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及风险预测,并建议信永中和应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审阅公司及外审会计师相应工作底稿,重点关注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等事项进行了问询及核查。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就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审计监察部保持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监督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公司主营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的风险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计划财务部、审计监察部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并且积极协调各方工作,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后,协调各方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及定期报告披露、内控治理情况及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