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为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万元(含
49,8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新能源汽车及大排量摩托车缸体压铸件生产建设项目 | 20,485.36 | 18,000.00 |
2 | 移动电源及户用储能生产建设项目 | 18,672.39 | 16,000.00 |
3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813.49 | 9,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7,000.00 |
合计 | 66,971.24 | 60,000.00 |
本次发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万元(含49,8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新能源汽车及大排量摩托车缸体压铸件生产建设项目 | 20,485.36 | 18,000.00 |
2 | 移动电源及户用储能生产建设项目 | 18,672.39 | 16,000.00 |
3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813.49 | 9,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6,800.00 | 6,800.00 |
合计 | 56,771.24 | 49,800.00 |
本次发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除以上调整内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