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55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收益可能存在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994,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985.15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字(2019)第68号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实施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全部变更用于“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9,450,701.4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5,478,021.25(含未到期理财产品220,000,000元)元。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次现金管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等原因,现金管理将会受到市场、政策、流动性、不可抗力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现金管理决策。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定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神驰机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