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艳
SEACI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艳)
尊敬的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5年度 履职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2005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重庆交通大学国际学院法学讲师:2014年11月 至2022年12月,任重庆交通大学国际学院法学副教授;2022年12月至2024年12 月,任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教授;2024年12月至今任四川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教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 人被聘任为神驰机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从2025年3月至今任神驰机电独立 董事。目前,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相关 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1、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3次。作为第五届董事 会成员,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2次,均以现场或者通讯方式参加。 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另外, 本人还出席专门委员会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报告期内,我未对公司事 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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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报告,就内部审计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同时本人也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年审进展、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跟中小投资者进行 了沟通、交流。
4、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机会,到公司现场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 15天,重点对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考察。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价格公允,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事 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以上情形。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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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聘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3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聘任了蒋佑年 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蒋佑年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发展需求。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上情形。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选 举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同时,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 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水平 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
10、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由于募投项目"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内部 功能区的调整,建设方案发生变化,公司将"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且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 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2026年,本人 将继续认真履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SEACI
(此页无正文,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署页)
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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