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实施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康尼机电(603111)公司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执行注销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或“公司”)股票共计69,806,861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7.0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3,275,484股变更为923,468,623股。

本次注销股票数量:69,806,861股。

股票注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一、注销股票的基本情况

1、刑事执行部分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2020)苏刑终236号】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2020)苏01刑初3号】,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认定:(1)被告人廖良茂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责令被告人廖良茂退出犯罪所得19.3297884095亿元,发还被害单位康尼机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刑事裁决书的公告》(公告2020-028)及2022年5月18日发布的《康尼机电关于收到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22-010)。

2023年9月21日,公司收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栖霞法院”)执行廖良茂的部分犯罪所得1,335,871股康尼机电股票,该等股票已划转至公司股票回购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发布的《关于<刑事裁定书>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2023-018)。

2023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栖霞法院执行廖良茂的部分犯罪所得22,707,784股康尼机电股票,该等股票已划转至公司股票回购专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部分案涉股票的公告》(公告2023-027)。2023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栖霞法院执行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40,901,631股康尼机电股票,该等股票已划转至公司股票回购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收到部分案涉股票的公告》(公告2023-035)。

2、民事执行部分

2023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下达的王赤昌《民事判决书》【(2022)苏01民初2178号】,判决:“王赤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所持4,861,575股康尼机电股票返还给康尼机电,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王赤昌未能足额返还前述股票,对于未能返还部分,王赤昌应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不超过14.86元/股)赔偿康尼机电股票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对龙昕科技原17名股东起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执行王赤昌持有的4,861,575股康尼机电股票,该等股票已划转至公司普通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相关司法执行股票的公告》(公告2023-034)。

二、本次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69,806,861股康尼机电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该等股票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注销。

三、本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内容本次变动前变动数量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7,292,234-69,806,86187,485,37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35,983,2500835,983,250
三、总股本993,275,484-69,806,861923,468,623

四、说明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注销的股票系司法执行收到的股票,注销所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失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注销上述追回及回购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