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0,418,392.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1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7,167,29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127,281.12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387,133.77元的比例为30.04%,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