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张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6,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以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下同),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发行前取得、大宗交易取得及股权激励取得。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3,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发行前取得及股权激励取得。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监事马毅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40,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发行前取得。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董事张敏先生、张杰先生,以及监事马毅光先生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张敏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566,428 | 0.36% | IPO前取得:1,123,571股 大宗交易取得:172,857股 其他方式取得:270,000股 |
张杰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393,571 | 0.32% | IPO前取得:1,123,571股 其他方式取得:270,000股 |
马毅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140,857 | 0.26% | IPO前取得:1,140,857股 |
注1: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注2: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大宗交易取得”系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张敏 | 198,863 | 0.05% | 2023/6/10 ~2023/7/5 | 大宗交易 | 10.56 -10.56 | 2,099,993.28 | 1,367,565 | 0.31% |
张杰 | 280,892 | 0.06% | 2023/6/10 ~2023/7/5 | 大宗交易 | 10.56 -10.56 | 2,966,219.52 | 1,112,679 | 0.25% |
马毅光 | 233,300 | 0.05% | 2023/6/10 ~2023/7/6 | 大宗交易 | 10.50 -10.50 | 2,449,650.00 | 907,557 | 0.21% |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董监高可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变化,公司股
价情况、市场情况,仅部分实施或放弃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董事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