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决定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的董事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春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瑞平,其他委员:王海兵、吕凯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春翔,其他委员:杨瑞平、杨晓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吕凯波,其他委员:王渊、杨晓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吕凯波,其他委员:陆海星、杨瑞平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海星先生、张杰先生、郭永智先生、张宇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议案(三)至(六)中拟聘任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拟聘任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履行职务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六)拟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的廖洲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后,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相关的具体内容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