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和2023年9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共7,141,851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55,087,175股变更为847,945,32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金能科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22日,工作日9:00-17:00。
2、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工业园区西路一号办公楼208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34-2159288
5、电子邮箱:jinnengkeji@jin-neng.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