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金能科技(6031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7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青岛”)、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

?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2023年9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齐河提供人民币980.32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人民币69,057.50万元保证担保。

?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2023年9月,公司为金狮国贸提供的22,679.30万元保

证担保,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的56,190.45万元保证担保。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金能化学齐河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755,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8,647.03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1)为满足资金需求,金能化学齐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2,604,609.22元,于2023

年4月11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10420230000057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于2023年9月1日办理完毕。

(2)为满足资金需求,金能化学齐河向农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7,198,579.00元,于2023年4月11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10420230000057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于2023年9月14日办理完毕。

2023年4月11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84100120230000164,担保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 2033年4月10日,担保金额50,000万元。

2、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33,000,000美元信用证,于2023年9月5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905014号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3年9月11日办理完毕。

2023年8月15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14006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申请开立30,360,000美元信用证,于2023年9月12日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青进口开证字091201号的《开立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3年9月18日办理完毕。

2023年3月30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C2023021400000067,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办理2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9月25日签订编号为0851813的《银行承兑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于2023

年9月25日办理完毕。

2023年9月2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836723_001,担保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二)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向农业银行申请开立29,653,119美元信用证,于2023年8月21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40120230000538的《进口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3年8月21日办理完毕,截至2023年9月14日,金狮国贸已将上述信用证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2月16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4100520230000101,担保期限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2、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33,000,000美元信用证,于2023年9月5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905014号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3年9月11日办理完毕,截至2023年9月20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8月15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14006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开立37,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于2022年9月27日与恒丰银行签订编号为2022年恒银青承字14092701号的《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于2022年9月27日办理完成,截至2023年9月27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2年9月23日,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2年恒银青承高保字第14092301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能化学青岛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9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青岛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6月30日,金能化学青岛总资产为12,942,330,276.19元、总负债为4,756,703,061.68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937,931,538.35元、净资产为8,185,627,214.51元、净利润为-87,040,264.90元。

(二)金能化学齐河

1、名称: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MABX5G2N97

3、注册资本:柒亿陆仟叁佰捌拾肆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壹角伍分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6日

6、法定代表人:谷文彬

7、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路1号行政办公楼505室、507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齐河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6月30日,金能化学齐河总资产为226,595,818.24元、总负债为114,664,899.13元,其中流动负债为66,562,737.96元、净资产为111,930,919.11元、净利润为-1,274,174.59元。

(三)金狮国贸

1、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BMWWA61G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年05月05日

6、法定代表人:伊国勇

7、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二楼216-2-1室(A)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贸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6月30日,金狮国贸总资产为1,539,699,

636.17元、总负债为1,458,372,841.45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458,372,841.45元、净资产为81,326,794.72元、净利润为-20,092,843.46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农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2023年4月11日至2033年4月10日

(二)日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限: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

(三)南洋商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期限: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四)北京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 (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

担保范围中。

担保期限: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金能化学齐河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755,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8,647.03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