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4名,2023年9月,孙海琳辞任独立董事职务,崔洪芝当选为新任独立董事。因2名独立董事胡元木、张陆洋连续任职即将期满6年,2024年4月公司股东大会改选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胡元木、张陆洋离任,武恒光、高永峰当选为新任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和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核查,确认独立董事黄侦武、胡元木、张陆洋、孙海琳、崔洪芝、武恒光、高永峰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