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齐河”)。
?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2024年10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人民币57,639.34万元保证担保,为金狮国贸提供人民币23,178.00万元保证担保。
?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2024年10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的66,352.93万元保证担保,为金狮国贸提供的92,258.32万元保证担保。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金能化学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930,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937.22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于2024年10月10日与建设银行签订编号为工流2024-025的《人民
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4年10月11日办理完毕。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黄岛金能最高保2022-002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向建设银行申请开立3,097.62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10月24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4年10月24日办理完毕。
2023年3月20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建黄岛金狮国贸最高保2023-001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8年3月20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
2、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3,266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10月16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4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1016001号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4年10月18日办理完毕。
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2700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立13,386.30万元人民币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保函编号为:GC5800424001287,保函于2024年10月24日办理完毕。
2023年2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3年青西中银司保字020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二)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1、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3,051.67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9月4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4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904001号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4年9月6日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0月8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2700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办理2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4年4月18日签订编号为0907865的《银行承兑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于2024年4月18日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0月18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北京银行申请办理1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4年4月25日签订编号为0909749的《银行承兑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于2024年4月25日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0月24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9月2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836723_001,担保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向建设银行申请开立3,017.6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9月23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4年9月23日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0月18日,金狮国贸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向建设银行申请开立3,30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9月25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4年9月25日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0月18日,金狮国贸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3月20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建黄岛金狮国贸最高保2023-001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8年3月20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向建设银行申请开立3,180.83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9月25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4年9月25日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0月23日,金狮国贸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3月12日,金能化学青岛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黄岛金狮国贸最高保2024-00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9年3月12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开立3,028.19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9月30日与民生银行签订《国际信用证开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4年9月30日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0月22日,金狮国贸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公高保字第DB2400000070156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担保金额30,000万元。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13,538.72万元人民币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于2023年1月31日与中国银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青西在线保函字005号的《国结网银单证服务BOCNET-D-CES系统在线保函业务合作协议》,保函于2024年5月29日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0月31日,上述保函已经到期,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2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3年青西中银司保字020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能化学青岛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9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青岛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9月30日,金能化学青岛总资产为13,392,328,708.45元、总负债为5,208,936,530.94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4,209,002,556.59元、净资产为8,183,392,177.51元、净利润为-94,058,916.75元。
(二)金狮国贸
1、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BMWWA61G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年05月05日
6、法定代表人:伊国勇
7、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二楼216-2-1室(A)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贸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9月30日,金狮国贸总资产为1,743,446,715.46元、总负债为1,635,817,233.67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635,881,843.04元、净资产为107,629,481.79元、净利润为-2,280,637.59元。
(三)金能化学齐河
1、名称: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MABX5G2N97
3、注册资本:柒亿陆仟叁佰捌拾肆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壹角伍分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6日
6、法定代表人:谷文彬
7、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路1号行政办公楼505室、507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齐河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9月30日,金能化学齐河总资产为640,937,209.69元、总负债为312,929,792.31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49,344,849.52元、净资产为328,007,417.38元、净利润为-8,849,746.5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银行
1、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
2、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7,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亿柒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限:2023年3月20日至2028年3月20日
(二)日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
(三)中国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63,000万元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期限:2023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金能化学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930,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937.22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