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5,129,615.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现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2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19,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7.4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10股派现金5.00元(含税)的比例不变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