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蜻蜓: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2  红蜻蜓(603116)公司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2月24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累计已回购股数10,375,01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80%
累计已回购金额50,474,595.77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30元/股~5.89元/股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及2024年3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375,01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成交的最高价为5.89元/股,最低价为4.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474,595.7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375,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0000
无限售条件股576,200,800100576,200,800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10,375,0181.80
股份总数576,200,800100576,200,800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0,375,018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

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