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林: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杨晓明、周德富、余显财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