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林: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7日以来,截至2024年2月26日收盘价累计涨幅达38.40%,并于2024年2月23日及2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鉴于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现对相关风险正式提示如下: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7日以来,截至2024年2月26日收盘价累计涨幅达38.40%,并于2024年2月23日及2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发布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00万元至-15,00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000万元至-17,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6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4.30%,占公司总股本的9.4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72,609,97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39.37%,占公司总股本的11.47%。
四、其他风险提示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2023〕第01110859号)。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万林木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产业园”)起诉山东省微山湖大运煤焦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山湖大运”)及陈玉芳、朱思利的合同纠纷案经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被告微山湖大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公司及万林产业园预付款141,139,732.27元及利息,驳回公司、万林产业园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已就上述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本次上诉案件,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声明及提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