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林: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4年4月,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前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保忠诉至法院,要求黄保忠就担任公司董事长、实控人期间,对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怠于行使催收权以及在明知重大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安排公司与不良资质客户进行长期交易和资金输出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董监高人员之忠实及勤勉义务,致使公司巨额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事实,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暂定)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暨前期诉讼、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4)沪01民初122号)、《财产保全执行情况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裁定书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4)沪01民初122号),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黄保忠银行存款1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公司用其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1号】、6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6号】、7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7号】、8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8号】、9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9号】、10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0号】、1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1号】全幢房产提供担保。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黄保忠银行存款1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法律与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同时查封公司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号】、6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6号】、7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7号】、8 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8号】、9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9号】、10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0号】、1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1号】全幢房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法律与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财产保全告知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6月11日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已保全财产及保全期限如下:
1、查封公司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1号】、6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6号】、7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7号】、8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8号】、9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9号】、10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0号】、1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1号】全幢的不动产。查封上述不动产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止。
2、冻结被申请人黄保忠持有的ST万林共29,917,671股,(证券代码:603117,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冻结股数以当天(2024年6月13日)交易清算交收后的实际股数为准,冻结期限3年,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止。
3、冻结被申请人黄保忠其他相关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因财产保全申请,公司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相关不动产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止。上述不动产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21,073.45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5%。公司以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相关不动产财产提供担保系保全申请的正常程序。
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