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林: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按上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6.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5,0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90%;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6.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约2,5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8月19日(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438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二期3103室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证券部
5.联系电话:021-62278008
6.传真号码:021-62273880
7.邮箱地址:info@china-wanlin.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