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林物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