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签署《上海芯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并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对上海芯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增资,其中6,708.8608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21.8340%的股权。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