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核查发现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唐佛南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唐佛南先生函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
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涨幅较大。截至2024年8月23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7.04元/股。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票涨跌的波动风险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