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28日,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4,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回购的最高价为23.54元/股,最低价为22.8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8,05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4,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回购的最高价为23.54元/股,最低价为22.8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8,05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