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2.9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5.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2024年6月18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2.99元/股(含本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回购的最高价为26.83元/股,最低价为17.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12,508.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市场价值的坚定信心,结合近期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2.99元/股调整至人民币35.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2.99元/股调整至人民币35.00元/股。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的不确定风险如下:
(一)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上述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的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