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中国: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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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0691号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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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0691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3月1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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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9,690,993.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993,373.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4,409,308.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放肿高新仪器引进项目 | 是 | 141,500,000.00 | 141,500,000.00 | 141,500,000.00 | 10,656,900.04 | 91,375,128.02 | -50,124,871.98 | 64.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升级和医管交流中心项目 | 是 | 32,190,993.41 | 32,190,993.41 | 32,190,993.41 | 12,336,473.05 | 27,034,180.26 | -5,156,813.15 | 83.98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6,000,000.00 | 186,000,000.00 | 186,000,000.00 | 0.00 | 186,00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59,690,993.41 | 359,690,993.41 | 359,690,993.41 | 22,993,373.09 | 304,409,308.28 | -55,281,685.13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 |
注1:本表格中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含利息收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474,570.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