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中国: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12  合富中国(603122)公司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作为原告(反诉被告);

? 涉案的金额:54,714,469.02 元(其中:反诉金额5,836,146.00 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涉案双方有权 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慎评估对公司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发出的《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粤0105 民初 15683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披露本次诉讼进展公 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于2020 年6 月建立为期5 年的试剂供应链集成合作,因医院未全数向公司采购试剂,公司屡次与医院协商 不成,遂就试剂买卖合同纠纷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求偿金额 为48,878,323.02 元,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25 年4 月28 日受理;医院于

2025 年9 月12 日就该试剂买卖合同纠纷提出反诉,反诉要求赔偿金额为 5,836,14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合富中国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二、本次诉讼进展的情况

上述案件经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第五百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判决如 下:

(一)被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3,300,000 元及支付律师费 80,000 元;

(二)驳回原告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286,191.6 元,由原告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负担266,401.6 元,被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负担19,790 元。上述受理费已由 原告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义务时将其应负担的受理费直接支付给 原告。本案反诉受理费26,885.37 元,由反诉原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 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涉案双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 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慎

评估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珍惜与院方之间的长期合作,本次依法律途径虽是根据双方合同约 定,但公司仍将继续秉持最大诚意,主动、积极争取与院方坦诚沟通,并尽最大 努力通过友好协商对存在的争议达成共识。

公司预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 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