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 年3 月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徐上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0 万元人民币(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 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及 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 的方式存放,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 个月。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 资规模、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 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3月延长至2027年3月。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