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26 公司简称:中材节能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1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83元(含税),共计现金分配50,671,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材节能 | 603126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孟庆林 | 马琳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 | 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 |
电话 | 022-85307668 | 022-86341590 |
电子信箱 | sinoma-ec@sinoma-ec.cn | sinoma-ec@sinoma-ec.cn |
注:2024年3月21日,黄剑锋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孟庆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02)。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近年来,国务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部门陆续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节能环保政策。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国家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在“3060”双碳目标下,公司从事的节能环保工程及装备、建筑节能材料等绿色低碳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以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装备制造为代表的先进智能制造业是国家支持的产业方向,节能环保产业和建筑节能材料产业的发展也将带动相关高端装备需求。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背景下,硅酸钙板等节能新型建材较传统建材具有“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等优势,保持快速增长。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建材集团旗下专业从事节能环保产业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节能环保工程、装备制造、建筑节能材料三个主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其中节能环保工程方面,主要从事节能环保工程、投资运营、清洁能源工程、建筑节能材料工程业务;装备制造方面,主要从事节能环保装备、建筑节能材料装备、新材料装备、储能装备研发制造业务;建筑节能材料方面,主要从事硅酸钙板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客户资金等实际情况,通过工程设计(E)、技术设备成套(EP)、工程总承包(EPC)、合同能源管理(EMC)及BOOT、运营维护(OM)、装备制造和节能建材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专业化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5,432,830,245.83 | 4,979,403,615.95 | 9.11 | 4,426,094,76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06,194,366.47 | 2,033,394,236.27 | 3.58 | 1,920,048,935.12 |
营业收入 | 3,066,774,629.13 | 3,219,431,554.58 | -4.74 | 2,940,843,50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432,015.50 | 156,857,276.80 | -8.56 | 139,836,03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4,676,397.66 | 118,815,794.64 | -3.48 | 131,182,124.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059,199.24 | 134,936,214.53 | 26.77 | 45,119,560.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305 | 7.94 | 减少1.01个百分点 | 7.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49 | 0.2569 | -8.56 | 0.22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49 | 0.2569 | -8.56 | 0.2291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03,219,101.04 | 861,701,486.28 | 745,694,182.68 | 856,159,85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718,826.95 | 50,983,443.20 | 11,380,956.41 | 46,348,788.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074,862.65 | 48,660,679.20 | 5,049,247.32 | 28,891,608.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742,383.79 | -150,466,403.69 | 102,694,727.45 | 434,573,259.2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21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62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0 | 309,275,786 | 50.6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7,000,000 | 1.1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阿拉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 | 3,500,000 | 0.5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王成华 | 2,473,501 | 0.4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晓俊 | 99,200 | 2,340,371 | 0.3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邱小贞 | 2,282,000 | 0.3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凌叙金 | 0 | 1,811,700 | 0.3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 0 | 1,710,000 | 0.2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彭勤习 | 132,400 | 1,677,800 | 0.2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刘永倩 | 0 | 1,556,800 | 0.2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除上述股东外,公司无法确认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有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