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1层第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以邮件方式于2024年8月20日发至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庆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定2024-00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孟庆林、夏之云、宋伯庐、刘习德、刘鑫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