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02  中材节能(603126)公司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会计准则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3.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

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公司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内容时,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合并母公司
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质量保证营业成本3,751,116.289,323,393.07-1,891,021.603,910,946.06
产品质量保证销售费用-3,751,116.28-9,323,393.071,891,021.60-3,910,946.06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13)。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