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衍新药:关于2023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8.1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94元/股(含)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7月31日(权益分派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昭衍新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8.1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昭衍新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昭衍新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为:公司总股份为749,477,334股(其中A股股份为630,482,128股,H股股份为118,995,206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A股股份为1,768,8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本次以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747,708,5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9,633,363.20元(含税),其中A股共派发现金红利100,594,130.24元(含税)。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8.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9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31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股总股本=(628,713,314×0.16)÷630,482,128≈0.15955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10-0.15955≈27.9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7.94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89,549股至3,579,09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至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