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贸物流: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并结合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充分注重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同时兼顾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情况和货币政策环境进行利润分配。
三、本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并确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四、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关系、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分红方案。
(二)现金分红
公司在足额预留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时,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未来三年处于成熟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安全排时,需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年度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当年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六十。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股票股利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每股净资产不匹配时,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 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 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 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 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每股净资产不匹配时,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五)利润分配的调整原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